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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>>
主旨:金管保一字第09702503721號 序號:006 發言時間:97/06/05 17:00
發言人:陳金福 職稱:副總經理 電話:02-21765166
符合條款: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事實發生日:97/06/05

本公司87年以前出單之個人長期險有效契約件,有未提足法定責任準備金之情事,及94年度「國華人壽善存增額保險」之保費不足準備金有提存不足之情事,違反保險法第145條第2項所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之「保險各種責任準備金提存辦法」規定,依同法第171條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60萬元整。

裁處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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