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87年以前出單之個人長期險有效契約件,有未提足法定責任準備金之情事,及94年度「國華人壽善存增額保險」之保費不足準備金有提存不足之情事,違反保險法第145條第2項所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之「保險各種責任準備金提存辦法」規定,依同法第171條規定處罰鍰新台幣360萬元整。
◎ 裁處書